存款保險-存款保險係由吸收存款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要保機構)向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央存保公司)投保並繳付保險費的一種政策性保險,存款人不需繳付任何保險費。倘要保機構經其主管機關勒令停業,中央存保公司將在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內,依法賠付存款人,以保障存款人權益並維護金融安定。

a06cacf4-d90d-464a-87f6-4e2cc438c720.jpg圖文引用自存款保險常見問答-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 存款保險最高保額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提高為新臺幣300萬元。 最高保額是指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一家要保機構新臺幣及外幣存款之本金及利息受到存款保險保 障的最高額度。中央存保公司賠付時,係以新臺幣為支付幣別。
  2. 存款保險標的以中華民國境內存款為保障範圍。
  3. 受保障之存款 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融機構之轉存款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之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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