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為銀行作業疏失,李佳欣意外獲得信用卡無限透支權,銀行甚至還匯給她460萬澳幣(約新台幣1億508萬)到她的帳戶,她發現後開始瘋狂購物買東西,所有東西都是用名牌的,甚至還住豪宅,短短1年間就花了澳幣465萬餘元(約新台幣1.1億元)。直到2016年5月4日,李佳欣發現事情敗露,準備逃回馬來西亞,結果在雪梨機場被警方逮捕。
- 銀行對李佳欣提出告訴,認為她以詐欺手段不誠實獲利,在知情下處理犯罪所得,但是李佳欣說,她以為這些錢是父母匯給她的,所以在花錢時沒有想太多,她主張是銀行的疏失,自己根本沒有錯;辯護律師也指出,李佳欣並不是刻意詐欺。澳洲檢方上週一(27日)對她撤銷告訴。
- 澳洲西太平洋銀行則指出,他們已採取了一切可能措施收回資金,現在仍會對李女採取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