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因為會來查這篇的~對中2百元獎以外的獎金
大大的恭喜恭喜
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
南區國稅局表示,發票兌獎前提就是要有消費,屬兌換商品性質所開立出來的零元發票,即便發票中獎也無法兌獎。
一、開獎日期:統一發票每逢單月的二十五日,開出前兩個月份統一發票的中獎號碼,例如三月二十五日是開出一月至二月份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二、開始發獎日:在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開始發獎。例如三月二十五日開獎,開始發獎的日期是在四月六日。
三、領獎期限: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的三個月之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可順延一天給獎。
四、領獎人應填製之資料:(電子發票未"歸戶"者~中獎商家會發通知~本人持載具或會員卡到店家_列印出"證明聯"紙本~之後同紙本發票領獎)領獎人應在中獎發票收執聯背面的領獎收據欄,依格式填寫:中獎金額、中獎人姓名、國民身份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電話;如屬華僑或外國人請填護照號碼及護照內的居住地址,並加蓋印章或簽名;如中獎單位為執行業務者,應加蓋執行業務單位章,以資識別。
五、貼用印花稅票:中獎統一發票領獎收據,應按中獎金額貼用千分之四的印花稅票,但應貼印花稅票不滿一元的可以免貼,例如六獎的獎金是二百元,依千分之四計算僅八角,不滿一元,因此二百元的領獎收據免貼印花稅票。
六、扣繳所得稅款:中四獎(包括四獎)以上各種獎別,由發獎單位按給獎金額扣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稅,並填製「短期票卷利息及政府舉辦獎卷中獎獎金扣繳憑單」。(不能申報抵稅或退稅- 採分離課稅,不能併入中獎人之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應納稅額或申請退還。
白話文~發票中獎的獎金不會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內計算,所以發票中獎扣繳的稅款也就不能抵繳綜合所得稅或申請退還!
(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或電子發票證明聯,每張按中獎獎別領取1個獎項為限,例如中獎發票收執聯兌中五獎(假如中獎號碼是1234),亦兌中六獎(假如中獎號碼是234),但中獎人只能領取五獎1個獎項為限。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也一樣,無實體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同時對中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與統一發票其他獎別號碼者,以領取 1 個獎金為限。)
財政部日前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將政府舉辦彩券中獎獎金扣繳門檻提高,範圍包括公益彩券、運動彩券及統一發票,從2019年12月1日起,所得稅扣繳門檻將從2000元提高至5000元,變成超過5000元才須扣繳20%所得稅。
統一發票 | 中獎獎金 |
印花稅 千分之四 |
所得稅 20% (5000元) |
實領獎金 |
電子發票. 歸戶直接匯入獎金者 (免扣印花稅) |
|
特別奬 | 一千萬 | 40,000 | 2,000,000 | 7,960,000 | 8,000,000 | |
特奬 | 二百萬 | 8,000 | 400,000 | 1,592,000 | 1,600,000 | |
頭獎 | 200,000 | 800 | 40,000 | 159,200 | 160,000 | |
二奬 | 40,000 | 160 | 8,000 | 31,840 | 32,000 | |
三獎 | 10,000 | 40 | 2,000 | 7,960 | 8,000 | |
四奬 | 4,000 | 16 | 3,984 | 4,000 | ||
五獎 | 1,000 | 4 | 0 | 996 | 1,000 | |
六獎 | 200 | 0 | 0 | 200 | 200 | |
無實體 電子發票 專屬 |
百萬元 | 4,000 | 200,000 | 796,000 | 800,000 | |
2,000 | 8 | 1992 | 2000 | |||
800 | 3 | 0 | 797 | 800 | ||
500 | 2 | 0 | 498 | 500 |
好消息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_每期還加開專屬獎項~2020年目前雲端發票專屬獎共有15組100萬元獎項、1.5萬組2000元獎項以及50萬組500元獎項,合計共有51.5萬多組獎項;其中原先500元獎項只有40萬組,為鼓勵民眾少印紙本、多用載具儲存發票,今年起再新增10萬組。 !!(不過話說來這獎比二百萬的還難中啊)
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已經將載具歸戶但沒有設定自動匯款,或者你的載具根本就沒有歸戶,就必須先區分你是哪一種載具的發票中獎:
(1)電子票證、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悠遊卡、icash:可於發票開獎後隔月6日以後到超商多媒體服務機(例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等)依載具類型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再到實體兌獎服務據點領獎。
(2)會員載具:必須依據營業人公告的方式取得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至實體兌獎服務據點領獎。以康是美為例,網站會以電子郵件與簡訊通知中獎者提供寄送地址,之後會將電子發票以掛號寄出。待領到實體電子發票以後,消費者可以拿去實體對獎服務據點領獎。
上述實體兌獎服務據點是指4大超商、美聯社、全聯、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農業金庫等地。
使用電子發票並完成載具歸戶(獎金自動匯款帳號)設定,不僅平台會自動對獎,中獎獎金也會自動匯入指定帳號,且免0.4%的印花稅(見統一發票e起8 FB)
給個實證圖確實沒扣0.4%的印花稅
ps:財政部官方統一發票兌獎App兌獎_電子發票證明聯(有QR碼.印出來的發票)5獎和6奬~也可免0.4%的印花稅
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總分支單位領獎(實體兌領方面,郵局只提供至2018年12月28日止,統一發票兌獎_官方APP-24小兌獎、四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將於2019年1月1日起,開放領取五、六獎中獎獎金,兌領時間限早上9點至晚上11點,而信用合作社及其分社、農(漁會)信用部全台1233個據點,也可以領取二獎以下獎項,以及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全台378個據點,則可以兌領全部獎項。)。
七、統一發票收執聯不符給獎的規定:
(一)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上未依規定載明金額、交易金額為零或未蓋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的印章。
(二)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破損不全或填載內容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可請申請人先向原開發票營業人補行蓋章出具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相符的證明,並經查明無訛,仍可發給獎金。
(三)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上,原已載明有買受人名稱而經塗改者。
(四)已註明作廢者。
(五)適用零稅率的統一發票、載有彙開字樣的統一發票、載有查獲補開字樣的統一發票。
(六)五、六獎之收銀機統一發票,如其它條件均核對相符,僅該發票之開立營業人名稱、地址或統一編號模糊不清者,獎金得依規定照數先行核發。(財政部79.3.24台財稅第七八O四二O四O號函規定)參考這篇統一發票:4.中獎發票+不清不楚~可不可以領獎?!
(七)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或營業人的統一發票。(辨識方法:
1 手開式的發票從買受人名稱來辨識;2 收銀機或電子計算機發票如果正面打印有八位數字的統一編號者)。
而人民團體或執行業務者所取得的發票,雖有八位數字的扣繳編號,仍可給獎。
<<引用來源~稅不著-呼叫暗光鳥 臉書相片>>
- 財政部官網
- 統一發票e起8 FB https://www.facebook.com/einvoice178
-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FB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74/View?caseid=1000908n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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