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應由王先生及兄弟姊妹或其母親中推派1人代表申報,於父親死亡次日起6個月內,檢附父親除戶資料及所有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機車行照,向父親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拋棄繼承,應另檢附法院准予拋棄之文件;如遺有存(單)款、股票,並應檢附補摺後的存摺(單)。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提醒您,申報前請先就近向任一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附案,以便節省審查時間。
重點整理_遺產稅申報
1.日期:死亡次日起6個月內,
2必備的資料(正本):
一.除戶申請(地點戶政事務所)
申請人: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請攜帶下列證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1、醫院、診所開立之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開立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法院之死亡宣告判決書
2、當事人戶口名簿,換領戶口名簿規費30元
3、當事人及其配偶身分證(須配合換證之配偶身分證照片1張、換證規費50元)
4、申請人身分證
5、申請人印章 (或簽名)
二.申報前請先就近向任一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附案,以便節省審查時間。
戶政事務所:除戶資料及所有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除戶前後各一份)、
遺產的資料文件:機車行照,存(單)款、股票,並應檢附補摺後的存摺(單)。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向父親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拋棄繼承,應另檢附法院准予拋棄之文件
遺產申報勿慌亂,5步驟依序來
(資料來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電子報2016-11-03)
太保市陳小姐問:家人過世了,要先到國稅局調遺產清單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
家中有親人亡故,不用急著來國稅局申請親人遺產清單,整體而言有5大步驟:
1.除戶登記:應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往生者除戶資料。
2.查調資料:再到就近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遺產、所得及贈與資料。
3.報繳遺產稅:原則上繼承之次日起6個月內,應向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如有遺產稅款繳清後,領取國稅局核發遺產稅相關證明書。
4.查詢不動產欠稅:再去到地方稅務局查詢並繳納不動產欠繳的房屋稅及地價稅。
5.財產移轉:最後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到金融機構、股務代理公司提領過戶存款及股票,遺有汽(機)車者則到監理所(站)辦理過戶。
值得一提的是,即日起為主動協助民眾申請亡故者親屬人身保險事宜,民眾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可同時申請通報壽險公會,壽險公會將交由各保險公司協助清查承保情形,再由各保險公司主動通知保險受益人辦理相關理賠給付。
Yahoo奇摩股市2022年3月25日【零股身後事1】買零股換紀念品前要知道…零股辦理繼承過戶「簡直是惡夢!」
遺產稅的辦理可以使用網路來申報嗎?可以喔!請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ps:〔文字引用_北區國稅局〕
被繼承人遺有汽、機車,如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規定之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免稅限額」,繼承人應併同其他遺產辦理遺產稅申報,以免受罰!
本局表示: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72萬元以下部分,不計入遺產總額,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項第6款所明定。前揭72萬元係屬「定額免稅」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並公告,100年至102年間發生之繼承案件已調整並公告為80萬元,103年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則調整並公告為89萬元,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例如汽、機車等,其價值超過「免稅限額」而未納入遺產總額申報者,若屬應稅案件將遭補稅並處以罰鍰。
本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05年度死亡,繼承人乙君申報遺產稅屬應稅案件,惟漏未申報車輛3台價值合計160萬元,經減除不計入遺產總額89萬元之部分,核定乙君短漏報遺產總額71萬元(160萬元-89萬元),除補稅外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5條規定按所漏稅額處0.4倍之罰鍰。
本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類似情形未依法申報者,如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僅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
(最好到國稅局問承辦人員如何申報)汽、機車殘值計算可參考_右側計算是車禍理賠的計算方式司法院- 折舊自動試算表wkc/GDG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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