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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雪隧一日來回 他連續違規苦吞7.2萬元罰單

雪隧專抓這4大違規 還可連續開罰

取締超速、變換車道、低於最低速限及惡意逼車

雪隧一日來回 因有急事從台北趕到宜蘭又北返,開車經過雪隧時狂飆,限速90他最高時速竟飆到184公里,沒想到事後竟收到11張國道警察寄來的通知,其中包括6張超速罰單、5張到案通知書,總計金額高達72000元(逾期)。
雪隧內行車速限為每小時70公里至90公里
超過速限最高10公里以上,罰鍰3000-6000元;
超速超過60公里以上       ,罰鍰6000-24000元。
而在雪隧內開太慢也不行,低於最低速限,將開罰3000-6000元。
國道5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今年6月15日正式啟用,
主要取締超速、變換車道、低於最低速限及惡意逼車等4大違規情形,不但準確度高,還可連續罰。國道九隊表示,雪隧內科技執法設備在南北向車道各有8支測速器、總共16支,依法隧道內可以連續開罰,呼籲駕駛人須遵守交通規則,勿超速、龜速及隨意變換車道。
ps: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燈光"(需開啟頭燈)被抓到....3000~6000元
引用自[蘋果日報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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