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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車禍視角】碩士生遭撞拋飛3米高網友揭保命關鍵

新聞重點:掉落倒在一旁的農田還能動,頭上還穩固地載著安全帽;網友說,不幸中的大幸是,機車騎士的安全帽戴得牢牢的,沒有脫落。機車騎士行經中正大學附近的裕農路由北往南行進,至與瑞豐路交叉閃光號誌路口時與1輛由東向西30多歲楊姓男子駕駛銀色轎車發生擦撞,20多歲張姓騎士是中正大學碩士生,當時行進的是閃黃燈主線道,銀色轎車是閃紅燈支線道,從監視畫面看,雙方速度都不慢,張生送醫後因脾臟破裂切除,幸運保住一命,肇事責任釐清中。

以下資料引用: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幹道代表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慢行,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支道代表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觀察幹道車動態,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應停車確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例:二台車二方向.一在xx路另一在xx街~

  信義代表幹道-主線

  永康代表支道-支線 信義路行駛的車先行,之後才得續行。)

一般認為支道、幹道判斷標準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以路幅寬度大小區分,其實這些不一定正確~上設有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或劃設「停」或「讓」標誌(字)之方向,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均表示該道路為支線道閃光紅燈,閃光黃燈應減速雙方只要有一方遵守交通規則,這車禍即可避免本市於離峰時段為了減少車輛停等時間,許多號誌會改為閃光運作,尤其深夜時段有較多號誌改採閃光運作,交工處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若號誌為閃燈運作時,皆須減速慢行並注意左右來車,遵守相關規定行止,以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參考news:安全帽種類繁多,要如何選擇與使用才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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