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購買符合規定節能家電,如何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表示,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鼓勵消費者購買節能家電,

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自購買日(指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之次日起6個月內

  • 填具財政部規定格式之申請書,
  • 並檢附1.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 2.銷售人開立之統一發票影本或免用統一發票銷售人開立載明統一編號之收據影本(應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

向任一國稅局提出申請;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

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該分局進一步表示, 採線上申請,免再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又如取得的發票為電子發票或雲端發票時,不論線上或紙本申請,均不需檢附發票影本。該分局籲請消費者多使用直撥退稅,以節省往返金融機構兌領退稅支票時間。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引用自_財政部南區國稅局電子報2019-07-31        

arrow
arrow

    lu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