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引用自_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電子報1090510-信用卡繳稅有眉角,國、地稅規定大不同!
高雄市政府表示,5月適逢綜所稅及房屋稅開徵,近期市稅處常接獲民眾反映,為何今年無法取消刷卡繳稅交易,或以非本人持有之信用卡繳納,仔細詢問原來是把綜所稅與房屋稅的繳稅規定搞混了。
為此,高市府特別整理所得稅及房屋稅信用卡繳稅差異,提供欲使用信用卡繳稅之民眾參考:
一、持卡人:綜所稅可持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之信用卡繳納;房屋稅則限以納稅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之信用卡繳納。
二、取消刷卡:綜所稅得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取消授權;房屋稅一經繳納(授權)成功,便不得再取消或更正。
三、扣款日:綜所稅由於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底,刷卡後統一於7月9日請款;房屋稅則是在6月5日時請款。
高市府提醒,5月同時須繳納綜所稅及房屋稅,市民宜預為財務規劃,按期繳納以免遭加計滯納金;如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之情形,可提出延期或分期繳納申請。詳細資訊請至市稅處網站防疫專區(https://reurl.cc/K6ZE1p)、高雄國稅局網站防疫專區(https://reurl.cc/d0nR5D)瀏覽,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詳盡解說。
補充:以下圖文引用自_在「嘉」,好好「稅」臉書
【繳稅服務新措施報你哉】
9月16日起繳稅新制上路囉,讓你繳稅免出門、繳稅方式更多元
開放非本人名義持有信用卡繳納稅款,擴大行動支付工具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另外超商繳稅也有以下變革喔!
超商繳稅單筆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3萬元,開放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_信用卡, 行動支付,電子票證 嘛ㄟ通喔❗
※但實際開放工具或可使用之發卡機構信用卡仍以各便利超商臨櫃收取為主❗
財稅局多元繳稅專區▶️ https://cyhtax.cyhg.gov.tw/cp.aspx?n=F589ED10BB6DAA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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