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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的回收物品必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基本上不可丟於資源回收車

  • 滅火器:優先交付滅火器販賣業者逆向回收,交付回收車前宜先將乾粉內容物去除。
  • 空瓦斯鋼瓶屬於壓力容器,且用後仍可能殘留瓦斯,故不在清潔隊回收範圍內,宜交由瓦斯行逆向回收處理。
  • 影印機及使用完畢之碳粉匣則由生產或經銷廠商逆向回收為主。
  • 輪胎應交輪胎業者或修車廠逆向回收

(有些小物品例外)也可請資源回收車回收

  • 照明光源(日光燈管、環管、燈泡等)回收前應用套袋妥善打包,以免打破造成危險,並單獨交付各地環保局的資源回收車或循販賣業者管道逆向回收。
  • 鉛蓄電池、廢乾電池自物品取出後,交由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或交由連鎖超商、超市、量販店、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販賣業處逆向回收。
  • 大型電子電器可交由經銷商逆向回收或先電洽清潔隊約定收運時間。小型電子電器或3C產品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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