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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網路新聞看到這則新聞~底下有網友留言:「政府謝謝您的斗內」~~真的是,申報就好的說
- 對政府「斗內」=罰金.罰緩
- 「沒入」=沒收:遭行政機關剝奪物的所有權,將作爲行政處分的充公稱作沒入。
中廣新聞網2022年9月14日2.7公斤黃金未申報查扣 想拿回恐需這數字
- 桃園機場在今年9月初,有1位旅客隨身行李,被航警局安檢大隊檢查有黃金條塊,由於未申報因此通報臺北關處理,海關又在託運行李中起出多塊黃金條塊,共計有2.7155公斤,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初估查扣的黃金條塊金額達到460多萬元。扣除2萬美元免申報的額度,需罰鍰400萬元左右才能領回。
- 旅客出入境攜帶總價值超過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臺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海關提醒旅客,相關規定可在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通關資訊查詢,或電洽台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5查詢。
<圖引用自財政部關務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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