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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2020/09/07 倒車要小心!警曝這些地方不能倒 違反3情況最高罰1千2

  • 台中警對此表示,駕駛人在倒車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0條規定,包括

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導引路線上等危險地帶,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

二、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

三、大型汽車須派人在車後指引,如無人在車後指引時,應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並促使行人及車輛避讓。

  • 在倒車時若未依照上述的規定,是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0條規定開罰的,依法可處600元以上、1200以下罰鍰。

 

還有其他的情況

  • 錯過交流道~快速公路上違規倒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7款。「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倒車後右轉~一輛休旅車在農權路二段西向車道上,從東往西「倒車」行駛,橫跨該路口後,往神農路一段右轉駛離宜蘭警分局則說,駕駛恐有逆向轉彎及危險駕駛之嫌,依照道交條例43條,可處6000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文字引用自由時報_休旅車倒車過路口再右轉 超流暢技術嚇翻網:我看了什麼)
  •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上倒車,要處新台幣6百元,至1200元罰鍰(文字引用華視新聞_民眾在路口停紅綠燈,前方右邊突然來了一台駕訓班教練車,逆向倒退嚕,回正後剛好綠燈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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