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刷新聞看到這則日本YouTuber因沒申報所得而被追稅(上傳影片收益約3600万円YouTube。重加算税を含む約700万円を追徴課税),

朝日新聞デジタル3/11(土) 6:30配信ユーチューバー確定申告せず700万円追徴 国税が「無申告」を監視-給与以外の所得、20万円超で申告が必要

看內容在日本影片收益超過20万円申告的必要,那台灣YouTuber呢??

李瑞瑾|Yahoo財經特派記者
【網紅報稅知多少1】工商合作、平台廣告收益認定一次解答
【網紅報稅知多少2】臉書付廣告收益不報稅就糗了 國稅局揭最關鍵一點
【網紅報稅知多少3】YouTuber一方式申報 免被國內外扒2層皮

在台灣~

  • 若網紅符合營利事業門檻(每月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勞務超過4萬元),或是自行成立工作室,就不是透過綜合所得稅進行申報,而是要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超過20萬元還要開立發票,每年依規定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 怎麼分「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四大常見依據:
    會看雙方合約約定提供的服務內容而定,包含有沒有自己負擔資金成本、必要費用,有沒有需要盈虧自負、自備道具等,像這四種都是常見的判斷依據。雇主提供一切 偏薪資所得
  • 網紅個人還是要以「原始收入總額」來申報(以上例來說就是100美元),至於已繳交給Google的稅款部分,可以申報在必要費用(成本)裡面扣除。

不管那個國家的國稅局都針對YouTuber加強對“不申報者”的監管。(申報不代表一定會扣稅~全年收入逹到"起徵點"才會扣到稅金)

只要製作影片上傳至各式網路平台,都可以算是YouTuber, 個人若係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上傳拍攝影片賺取廣告分潤或業配收入,即屬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行為。超過4萬元就要報稅

 

arrow
arrow

    lu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