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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先把鋼瓶氣壓釋放,以免誤觸傷人~

以下文字引用自_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士)協會 官網>請問報廢的滅火器要如何處理

針對過期滅火器如何回收處理的建議...

參考: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https://reurl.cc/4mDmQ2 )及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https://reurl.cc/j545Dn )
1.委請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回收。
2.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辦理。(http://wcds.epa.gov.tw)

滅火器超過10年者應辦理報廢,因滅火器非屬「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2項公告應回收廢棄物項目,未強制要求回收,建議就廢棄滅火器具體處理方式如下:
(一)一般家戶已排空之滅火器瓶體建議送回收廠商處理或由清潔隊回收。
(二)屆滿使用期限但未排空之滅火器,建議可向本局申請里鄰或社區消防演練。滅火器已排空後,請自行送回收廠商處理或由清潔隊回收。

3.委託原製造廠商或其他經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具處理能力業者重新回收再處理。

資源回收場不收滅火器 因為裡面還有滅火藥粉~洩壓後再拿去資源回收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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