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政府公文(平信),說要來家訪。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

 

 

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贈品,真假?

看來文者,看內容,還有張DM簡介>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看來是真的要調查家計。

網路查相關資訊,確實年年各縣市都有調查這所謂的「政府XX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不是詐騙」,又查到這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贈品家庭收支調查可以拒絕嗎?
政府機關辦理的調查我們可以拒絕被訪查嗎? 依統計法第14條第3項及第23條規定,辦理基本國勢調查及指定統計調查之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贈品(文字引用自新竹縣官網)調查以居住於臺灣地區(包括臺灣省各縣市、臺北市及高雄市)內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及其所組成之家庭(指營共同經濟生活者所組成之家庭)為調查對象。其中調查項目分別為:1.家庭戶口組成概況;2.家庭設備及住宅概況;3.所得收支:所得收入、非消費支出、消費支出;4.特殊項目記錄。
 調查期間,請受訪查民眾依實際狀況告知,以提高本調查之正確性,本調查所得資料只提供統計用途,不作為課稅之使用,請民眾放心配合。受訪期間訪查員均會配載識別證

(以下是臉書貼文內容)

訪查員【不會進行電話訪問】

訪查員【不會詢問與訪查表無關的資料】

訪查員【不會要求提供帳戶或存摺

訪查員【不會監管財產、存款】

若接獲不明單位來電,請先掛斷電話,再撥打165反詐騙或110報案專線查證!

調查對象採隨機抽樣,事先郵寄致受查者函,並註明約定時間訪查。

那就今年好運的被抽中,又不能說沒空拒絕,就乖乖等調查員來。

幾天後~調查員約定時段來了,是嘉義市XX里幹事(為了防詐騙,有請教調查員的身份,人家也出示了證件)。入坐後訪查就開始問了,家裡有幾人,收入、保險、住家有無房貸、居住環境(電視、洗衣機、冷氣等)、有無汽車、有旅遊等。調查員按表訪談題目問完就送了贈品,人就客氣的離開。(以上是老媽的回答)

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贈品上都貼有「家庭收支調查 行政院主計總處 敬贈」。小記:收到政府112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贈品

arrow
arrow

    lu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