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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最新新聞~但是全面性的。因應2050年淨零排放為節能減碳,定檢通知無紙化已成為趨勢,各地的縣市環保局將宣布停止寄發機車定檢通知明信片,改以手機簡訊通知提醒各位愛車排氣定期檢驗時間。
改採手機簡訊通知的縣市,請登錄您的機車車號及手機號碼。一支手機號碼可申請5輛車號!一輛車號只能申請於1支手機號碼!
目前網路資料查到「己宣布」改用簡訊通知~不再寄送明信片的縣市:
- 南投縣自今(109)年度起,已不再以明信片寄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通知
- 苗栗縣、基隆市取消寄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明信片通知—自111年起
- 臺北市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全面電子化通知—112年7月1日起
- 臺中市、雲林縣不再郵寄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通知明信片—自113年1月1日起
- 高雄市、嘉義市、花蓮縣環保局將全面停止寄發定檢明信片—自114年起
(以下文字引用_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事實查核報告#1773)2022年7月7日
網傳「家有出廠五年以上的機車,機車定檢不再寄送通知單,逾期未定檢將會直接收到罰單」?各地方縣市的環保局會先寄送催驗通知單提醒,而非如網傳所述直接寄罰單。
不需要持有定檢明信片,只要依規定於發照(行照)月份前後一個月期限內,至環保局認可委託之機車定檢站實施機車定期檢驗服務即可。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 5 年以上之機車,應每年 於行照發照月份前後 1 個月期間實施排氣定期檢驗。,如逾期未檢驗,則依空污法第80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檢驗日起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或於期限屆滿後之複驗不合格,處1,500元罰鍰。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者,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處3,000元罰鍰。屢催仍拒不定檢的機車,會被當地環保局註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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