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引用這篇我的E政府: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發票中獎獎金者,將追回獎金並移送法辦
重點: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冒領發票中獎獎金手法不斷翻新,除領獎人與營業人勾結之集團式犯罪外,亦發生民眾於網路取得他人中獎發票照片冒領獎金事件。 高雄國稅局指出,繼發生以社福團體名義,持大量小額電子發票證明聯詐領獎金案後,又查獲某公司無交易事實開立大量小額雲端發票儲存於同一載具,且中獎獎金自動匯至該公司設定之帳戶,涉及以不正當方法套取發票中獎獎金,已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進一步提醒,民眾不要將電子發票證明聯照片分享給他人或上傳網路、社群平台等,以免發生類似中獎獎金被有心人士冒領情形,滋生領獎糾紛;而稽徵機關查明中獎發票持有人後,會主動通知領獎,不會影響中獎人權益,惟冒領獎金者恐涉及刑事責任。
不論是以載具索取大量雲端發票、假藉社福團體名義領獎或盜用他人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冒領獎金,對於異常兌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情形,國稅局將隨時進行查核,如查獲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中獎獎金,主管稽徵機關除追回獎金外,亦將依法移送地方檢察署究辦其刑責,請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
ps:自由時報新聞發票中獎開心PO網 竟被人用APP領走
彰化縣凃姓女子發現生日當天消費中了五獎一千元,高興地將中獎發票PO臉書,未料不到兩小時就遭人掃描QR code兌獎,凃女得知無法兌換、「生日禮物」飛了,氣得報警;財政部官員表示,這是統一發票遭用APP盜領首例,目前已抓到盜領者,此案涉及公訴罪,國稅局查辦中。
冒領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屬「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者」,已觸犯詐欺罪,將會被移送法辦,並追回盜領的獎金。
ps:自由時報新聞開121萬張電子發票詐212萬 「高富帥」白忙一場
台中今天查獲全台首例的電子發票詐獎金案,男子成立公司異常在7、8月大量開出高達121萬餘張元發票,發票中獎金額達212萬餘元,中區國稅局指出,因開獎10日後才能兌領獎金,一查覺異常就通報台中地檢署,並凍結相關可疑帳戶,嫌犯30歲高帥范姓富家公子哥還沒來及兌領半毛錢,就已被移送法辦,等於白忙一場。
中區國稅局指出,7月中時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大數據分析,偵測發現到某企業社開立大量1元等小額發票,而且開出發票數異常,偵測到開出高達39萬餘張發票,即通報與台中地方檢察署建構的「租稅犯罪查緝平台」,聯合追查。 這家企業社利用偽開發票的電腦程式,連續大量開立金額1元等小額雲端發票張數逾121餘萬張,9月發票開獎後,中獎發票獎金金額高達212萬1200元,是中區國稅局歷史來首見異常開立大量發票且中鉅額獎金的個案。
取得大量異常中獎發票張數的領獎人,國稅局也會列入專案查核,如查獲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中獎獎金,稽徵機關除追回獎金外將依法移送地方檢察署究辦,提醒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例:dcard的文章為例證~
- 發票看來是已印出成紙本發票~若是沒印出=票端發票~此時只要會員載具_歸戶或是到店家印出紙本_可以領獎
- 發票證明聯不見~去店家補印了”補印字樣的「電子發票證明聯」 ”還是不可領獎(原由: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中獎人僅能以統一發票收執聯向發獎單位領獎,尚不能以存根聯或扣抵聯或收執聯影本替代。)
參考這篇統一發票:4.中獎發票 不清不楚~褪色~收執聯遺失_可不可以領獎?!
- 假設~有人撿了這張發票去領獎了~那就是可以宣告發票所有權(店家會員-交易明細跟信用卡明細)~他人中獎發票照片冒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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