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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2021年3月24日高中妹中千萬找嘸發票 財政部回應了
- 去年11、12月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至今仍有8張未領,其中1張是彰化縣鹿港鎮「85度C」開出,一名在地女高中生花65元買蛋糕。對此,該名幸運中獎的女高中生表示,到現在都找不到那張發票,因此至今都沒辦法去領。
- 財政部表示,一旦發票遺失,即使補印也無法證明,除非是紙本電子發票存入載具,才能領取獎金,若領獎期限內仍未找到發票,千萬獎金就只能充公國庫。
- 領獎人須持中獎發票才能兌領,一旦紙本發票遺失,即使補印也無法證明,就是為了避免有人撿到發票前去領獎,以衍伸出獎金歸屬的爭議。
~希望那位彰化小姐能找到”重要的一張”發票(店家已確認這張千萬發票是這女高中生_中獎字軌&發票時間VS監視器畫面)
新聞中所講的"唯一性",不能用補印的發票來領獎,例:最近發生的案件詐領千萬發票 飲料店前股東訊後交保(華視2021年3月25日)
國稅局表示,除非紙本電子發票有存進載具,否則只能拿正本來兌獎。
,詳細參考這篇po文統一發票:18.電子發票遺失如何補印?_但書
存入載具=發票載明”買受人”,成了唯一性,只有當事人才能領的發票獎金,白話文:例用luce悠遊卡付錢,將發票存入悠遊卡載具,或者店員不小心印出發
票,這張發票還是有記載所有權人,
但紙本發票不見,即使能證明這張發票是luce的悠遊卡付錢,但紙本發票不見_政府方大概還是不給領的,除非存入雲端發票_完全不印出紙本發票(只能先到警局備案先,等撿到的人出面領獎~再來討論_中獎人到底是誰,或者就等領獎期限過了就淡忘這件事)
PS:領獎期限過了找到也是不給領獎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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