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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不測之風雨」_機車族臨時下大雨就會找地方穿雨衣~但不知”罰單”也跟著來

臨時停車規定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不會開罰的狀況:

騎車行經新店區某路段時突遇大雨,將車停在騎樓穿雨衣,不料這短短幾分鐘,就遭檢舉魔人拍照舉報「在人行道或騎樓臨時停車」,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罰500元。

會開罰的狀況:

  • 駕駛人在鐵路平交道上超車,迴車、倒車、臨時停車或停車,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平交道範圍含黃色網狀線
  • 在鐵路平交道、快車道、行人穿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 「橋上拍照、隧道穿雨衣」 機車違停開罰! _2014年4月27日TVBS NEWS(影文引用)<遇到下雨天,許多機車族會在隧道口或是橋邊「臨停」,趕緊穿上雨衣,這個危險動作將要開始嚴格取締,違反將開罰300到600元,如果邊騎車邊拿手機拍照,罰得更重,至少台幣1000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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