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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引用自_「交通安全熊平安」道安隨堂小考試 05/11 (05/14公佈)
(文引用自_today.line)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2條,今年3月起家長騎乘自行車可合法載童,但仍有相關規定需遵守。若違反規定,可處300到600元罰鍰。
1.駕駛人年齡:需年滿18歲
2.設備:使用合格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並安裝合格兒童座椅。
3.前後座規定不同:前座以附載1歲以上4歲以下且重量15公斤以下幼童為限,後座以附載1歲以上6歲以下且重量22公斤以下幼童為限。
幸好已長大~不然家母當年不知要罰多少次~(國小期間都被載的我~超齡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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